可以起诉受让人。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从不同角度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背景与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如果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那么受让人需要对转让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具体案例与解读
以贾汪法院审理的某管理人诉周某、刘某、徐某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为例,该案中,股东周某、刘某在出资期限届满后未出资而将股权转让给徐某,徐某作为股权受让人,明知周某、刘某未实缴出资而受让股权,最终法院判决徐某对周某、刘某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在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受让人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三、法律建议与后果
起诉受让人:鉴于上述法律背景和具体案例,如果股东转让协议中显示的受让人缴纳期限已到,但受让人未缴纳出资,且您作为公司或公司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转让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事实,那么您可以起诉受让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准备证据: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转让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事实。这些证据可能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财务报表、受让人与转让人的沟通记录等。
法律后果: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受让人将需要履行出资义务,并可能承担因未履行出资义务而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四、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如果股东转让协议中显示的受让人缴纳期限已到,但受让人未缴纳出资,且您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转让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事实,那么您可以起诉受让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