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车祸撞死四人,司机全责,一般不能判断为监外执行。下面我详细为您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开车撞死人,司机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司机因车祸致四人死亡且全责,很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其次,关于监外执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从您提供的情况来看,司机因车祸撞死四人且全责,并不直接符合上述监外执行的条件。除非司机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被发现有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特殊情况(如严重疾病、怀孕等),否则一般不会被判断为监外执行。
因此,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意外车祸撞死四人,司机全责,一般不能判断为监外执行。如果司机或家属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