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拖走不给事故认定书怎么办-曲运超律师|法行宝
2025-09-02 交通事故

如交警拖走车辆却不给事故认定书,你可通过向交警部门投诉或申请复核来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我将分情况详细分析并给出建议:

一. 投诉交警部门

  1.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交警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事故认定书,即构成行政不作为,你可向其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2. 操作步骤:首先,尝试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事故认定书未出具的具体原因。若沟通无果,可向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或交警总队提出书面投诉,要求尽快出具事故认定书。

二. 申请复核

  1.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 操作步骤:若你认为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可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如已出具)或得知其未出具后的三日内,向出具认定书的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并出具公正的事故认定书。

三. 其他建议

  1. 保留证据:在等待事故认定书的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备不时之需。
  2. 法律咨询:如你对此类法律程序不熟悉,或担心自身权益受到进一步损害,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的观点:交警部门拖走车辆却不给事故认定书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你应通过上述途径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确保事故得到公正处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