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一. 处理部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并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这明确指出了处理货车超载处罚的部门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 处罚措施
- 货车超载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和扣留车辆。具体罚款金额根据超载的严重程度而定: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即要求驾驶人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三. 相关流程
- 在处理货车超载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扣留机动车,并要求驾驶人将超载的货物卸载。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 如果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进行进一步处理,包括可能的拍卖、拆除或报废等。
综上所述,货车超载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他们会根据超载的严重程度对驾驶人进行罚款,并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