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时可以取消履约保证金吗-王耀强律师|法行宝
2025-09-02 合同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招标时是否可以取消履约保证金”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14号建议的答复》(财库函〔2024〕4号)文件内容,我可以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央层面,政府采购领域并没有取消保证金的政策,这包括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财政部认为,投标保证金是维护政府采购活动严肃性、减少随意弃标和围串标现象的重要保障;而履约保证金则是促进中标供应商诚信履约、保护采购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

具体到履约保证金,其收取和退还都有明确的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来收取履约保证金,且该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供应商在获得合同后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保障采购人的权益。

同时,为了降低供应商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财政部也提供了多种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的方式。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来缴纳或提交保证金,这增加了供应商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此外,财政部还在多个政策文件中强调了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重要性,并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政府采购领域中关于保证金管理的完整框架。

综上所述,在招标过程中,履约保证金是不能被一刀切取消的。它不仅是维护政府采购活动严肃性和保障采购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的有效方式。因此,在参与招标活动时,供应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