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做了六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意味着,如果您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六年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您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即最多11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工作了六年,但双倍工资的赔偿期限最多只计算11个月,这是法律规定的上限。此外,由于您已经工作了六年,根据法律,此时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实际上已经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除了双倍工资的赔偿外,如果用人单位在您工作期间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等,那么在您解除劳动关系时,您还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通常是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除了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外,还可以主张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假设您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等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接下来,关于如何维权的问题,我建议您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的赔偿方案。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想提醒您的是,在维权过程中,您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您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