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如果讯问笔录结尾处你已确认“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且该笔录内容真实反映了你的陈述,那么要推翻这一确认是比较困难的。但并非绝对不可能,具体能否推翻需视情况而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程序角度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这一程序是为了确保笔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证据效力角度
讯问笔录作为证据的一种,其效力取决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你在确认笔录时,笔录内容真实且程序合法,那么该笔录将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
三、实际操作角度
在实际操作中,推翻一个已经确认的笔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法律程序已经确保了笔录的真实性和你的自愿性,而且法庭在审理案件时也会非常重视笔录的证据效力。
总结来说,要推翻讯问笔录结尾处“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的确认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取决于笔录内容的真实性、法律程序的合法性以及你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如果你对笔录内容有异议或认为存在瑕疵,最好在确认时就提出并要求更正,或者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