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医院原始数据。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在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需要被保险人提供由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医院出具的相关单据,以证明各项费用的赔偿金额。这些单据通常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用以确认伤者的伤情和治疗情况,从而作为保险公司核算赔偿金额的依据。
二. 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
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
医疗费用相关证明
医学影像资料及报告单
其他医疗凭证
三. 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伤者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医院原始数据,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准确评估事故损失并依法进行赔付。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