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期一般为十年。具体分析如下:
一. 追诉期的确定
- 基本追诉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的期限不再追诉。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若其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十年。
- 追诉期的延长: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与追诉期关系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甚至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因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期与其可能判处的最高刑期密切相关。若法定最高刑在五至十年间,则追诉时效为十年。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期一般为十年,但如在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此限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