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的“上一年度”均指的是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而非诉讼时的上一年度。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这里的“上一年度”在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为诉讼时的上一年度,而是指向了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这一理解也得到了司法实践的确认。
二、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依据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数据来计算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例如,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1民终2180号案件中,法院明确指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按照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丧葬补助金也应按照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三、计算方式与示例
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注意事项
五、法律后果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且未按照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度数据计算并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可能面临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风险,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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