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申请书应由申请撤回的一方,即被告一自行撰写或委托其代理人撰写。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撤诉申请书的撰写主体
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当事人(如被告一)希望撤回对另一方当事人(如被告二)的追加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交一份撤诉申请书。这份申请书应由申请撤回的一方,即被告一自行撰写,或者委托其法律代理人(如律师)代为撰写。这是因为撤诉申请书是表达申请人真实意愿的法律文件,必须由具有相应法律行为能力的主体来制作。
二、撤诉申请书的撰写要求
三、撤诉申请书的提交与效力
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如果被告一因特殊原因(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羁押等)无法自行撰写撤诉申请书,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或法律代理人代为撰写并提交。在这种情况下,应提供相应的委托手续和证明文件,以确保撤诉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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