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王谦律师|法行宝
2025-08-29 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中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一系列严重情形,这些情形反映了赌场活动的规模、社会危害性及对公共利益的侵害程度,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

    • 抽头渔利是赌场经营者从赌博活动中抽取的利润。当这种利润累计达到或超过3万元时,即构成“情节严重”。这一标准体现了赌场活动的盈利性和对社会的危害性。
  2.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

    • 赌资是参与赌博的资金总额。若赌资累计达到或超过30万元,表明赌场涉及的赌博活动规模庞大,资金流动频繁,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被视为“情节严重”。
  3.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

    • 参赌人数是衡量赌场社会影响的重要指标。当参赌人数累计达到或超过120人时,说明赌场的社会影响恶劣,可能导致更多的社会问题,如家庭破裂、经济困境等,因此也构成“情节严重”。
  4. 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

    • 若个人或组织建立赌博网站,并将其提供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活动,且违法所得达到或超过3万元,则构成“情节严重”。这体现了对网络赌博严厉打击的态度,因为网络赌博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对社会危害更大。
  5.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

    • 不直接运营赌博网站但参与其利润分成的行为,若违法所得达到或超过3万元,也被视为“情节严重”。这包括为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服务的个人或组织,他们同样对网络赌博的蔓延负有责任。
  6. 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并接受投注:

    • 招募下级代理以扩大赌博规模的行为,只要存在并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即构成“情节严重”。这一行为加剧了赌博的社会危害性,因为下级代理可能进一步招募更多参与者,扩大赌博的影响范围。
  7. 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

    • 未成年人由于缺乏判断力和自控力,容易沉迷于赌博并受到不良影响。因此,只要有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行为,不论涉及金额大小,均属于“情节严重”。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除了上述具体标准外,司法机关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其他因素,如开设赌场的时间长短、是否引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是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例如,长期开设赌场或因赌场活动引发多起打架斗殴、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法律后果:

  • 根据《刑法》规定,犯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严厉的刑罚旨在通过法律制裁来遏制赌博活动的蔓延和社会危害性的扩大。

建议:

  •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情况,建议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后果和应对策略。

在处理开设赌场罪的案件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具体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因此,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