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请律师调解后就结束了吗-曹兴龙律师|法行宝
2025-08-29 劳动纠纷

仲裁请律师调解后,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就结束了,这主要取决于调解的方式以及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下面我将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调解方式的影响

  1. 经仲裁机构或法院主持调解:

    • 如果是在仲裁机构或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且该协议被制作成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通常会按照调解结果终结。
  2. 自行和解达成调解协议:

    • 如果双方是自行和解达成调解协议,但未经司法确认或没有形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那么该协议的法律效力相对较弱。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只能就原纠纷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案件并未真正结束。

二、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的影响

  • 调解协议得到履行:

    • 如果调解协议得到双方的全面履行,那么案件自然就结束了,无需再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 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

    • 如前所述,如果是在仲裁机构或法院主持下达成并签收调解书的,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如果是自行和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另一方则需要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案件将继续进行。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 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反悔:
    • 如果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当事人反悔了,那么仲裁庭或法院将不再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而是会及时作出裁决或判决。
    • 在这种情况下,案件将通过裁决或判决的方式继续进行,直至最终终结。

建议:

  • 在参与仲裁调解时,务必明确调解的方式和协议的法律效力。
  • 如果是在仲裁机构或法院主持下调解,务必确保调解书被双方签收,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 如果是自行和解达成调解协议,建议考虑进行司法确认或形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 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务必谨慎考虑,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反悔。

如果您在仲裁调解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