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非机动车撞了机动车后没钱赔,一般不会直接被保险公司追责,但可能面临机动车车主的索赔,且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通过代位求偿权间接涉及。以下为详细分析:
保险公司对非机动车的直接追责问题
- 保险公司主要是为机动车车主提供保险保障,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符合保险条款的情况下,对机动车车主进行赔付。非机动车并非保险合同的相对方,保险公司通常不会直接对非机动车进行追责。也就是说,从合同相对性原则来看,保险公司没有直接向非机动车索赔的权利。
机动车车主的索赔权利
- 虽然非机动车可能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进行赔偿,但机动车车主依然享有索赔的权利。如果非机动车在事故中负有责任,机动车车主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包括赔偿车辆的维修费用、因事故导致的其他财产损失等。
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
-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机动车车主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等相关险种,并且保险公司已经对机动车车主进行了赔付,那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赔付金额范围内有权代位行使机动车车主对第三者(即非机动车驾驶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这种情况下,虽然表面上看是保险公司在“追责”,但实际上是其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法律后果。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直接对非机动车进行追责,而是基于其与机动车车主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以及法律规定的代位求偿权。
建议:
- 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而言,如果确实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可以与机动车车主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分期赔偿等和解方案。
- 同时,非机动车驾驶人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尽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赔偿问题,避免因为逃避责任而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 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或者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咨询专业律师(即向我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