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父母没有尽孝没有养老的子女有继承权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符合继承的条件下,原则上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意味着,即使子女没有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他们仍然有可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遗产分配上会与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享有同等的待遇。法律在遗产分配时,会考虑继承人是否尽到了扶养义务。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法律通常会调整其继承份额,即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这是为了体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性。
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子女丧失继承权。例如,如果子女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或者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且情节严重,那么这些子女将丧失继承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或在遗嘱中被明确列为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会丧失继承权。
最后,还需要考虑到遗嘱的效力。如果老人在生前立下了遗嘱,并明确规定了某些子女因为未赡养而丧失继承权,那么这些子女就不能继承财产。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遗嘱中的规定将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
综上所述,对父母没有尽孝没有养老的子女在符合继承的条件下,原则上仍享有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他们的继承份额可能会受到调整,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具体情形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证据来进行判断。在处理具体遗产继承问题时,应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实际情况以及被继承人的意愿,以确保遗产分配的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