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可以在工会任职吗-汤伟勤律师|法行宝
2025-08-18 劳动纠纷

关于返聘人员是否可以在工会任职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1. 工会会员资格与劳动关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有权参加工会,且会员离休、退休后可保留会籍并免交会费。这意味着退休返聘人员在理论上仍然具有工会会员资格。
    • 然而,工会福利通常针对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讲,他们可能不再享有基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全部工会福利,包括在工会中的某些任职权利。
  2. 工会主席或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

    • 《工会法》第18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 以我的理解,工会主席应是和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的人员担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返聘人员,由于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应该不能担任工会主席或支部书记等需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务。
  3. 实际操作与灵活性:

    •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工会基于会员资格认定的一般规则,不将退休返聘人员纳入工会主席或支部书记等职务的候选人范围。
    • 但也有部分企业工会考虑到退休返聘人员对企业的贡献、内部管理和人文关怀等因素,可能会通过特殊规定或经工会组织研究决定,允许退休返聘人员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参与工会活动或担任非核心职务。然而,这通常不属于正式的工会任职,而是基于企业自主管理和工会灵活操作的范畴。

综上所述,返聘人员一般不能在工会担任需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务,如工会主席或支部书记。这是因为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工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退休返聘人员一定的参与工会活动的机会或担任非核心职务。

如果您有关于返聘人员或工会任职的更多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