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前提:纪委在调查核实情况时,需要对涉及人员进行问询,但部分人员因事不能到场现场问询。
针对这一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安排其他时间问询:
- 可以与涉及人员沟通,了解其不能到场的具体原因和时间安排,然后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进行问询。这样既能保证问询的顺利进行,又能尊重涉及人员的个人安排。
采用远程问询方式:
- 如果涉及人员确实无法到场,且时间上难以协调,可以考虑采用远程问询的方式,如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等方式进行。这种方式既方便了涉及人员,又能确保问询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但需注意,远程问询应确保录音录像,以备后续查证。
委托他人代为问询或提交书面说明: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涉及人员确实无法亲自到场或进行远程问询,可以考虑委托其信任的人代为问询,或者由涉及人员提交书面说明,详细阐述相关情况。但这种方式需谨慎使用,并确保代为问询的人或书面说明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记录并说明情况:
- 对于因事不能到场现场问询的人员,纪委应在调查记录中详细记录这一情况,并说明已采取的替代措施(如远程问询、委托代为问询等)。这样既能保证调查的完整性,又能为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证据支持。
总结:在纪委调查核实情况时,如果涉及人员因事不能到场现场问询,可以通过安排其他时间问询、采用远程问询方式、委托他人代为问询或提交书面说明以及记录并说明情况等措施来确保问询的顺利进行。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