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疾病完全丧失劳动力,在法律上通常会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残疾”认定,不过两者在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上有相似之处,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往往也会涉及残疾相关的权益保障。以下从几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标准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例如,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等情况之一者,会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所以,因疾病完全丧失劳动力,符合该标准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条件。
与传统“残疾”认定的关系
传统意义上的“残疾”认定,通常依据的是《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类,并按照残疾程度分为一级至四级。虽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残疾认定在侧重点上有所不同,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往往也意味着在身体或精神上存在较为严重的功能障碍,这种功能障碍在很多情况下也符合残疾认定的标准。不过,两者在认定程序和目的上存在差异,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为了确定职工在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以便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而残疾认定则更侧重于对残疾人进行分类和分级,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康复、教育、就业等支持和服务。
法律后果及权益保障
后续行动建议
总之,因疾病完全丧失劳动力在法律上通常会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可能也符合残疾认定的标准。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残疾认定,以便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残疾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