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确实存在上下限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下的工资标准:
工资上下限的具体规定:
停工留薪期的时长:
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
举例说明: 假设某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月,某职工工伤前月工资为8000元(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5000元/月的300%为15000元,但此处以5000元的300%即15000元为上限说明,实际应比较的是职工工资与5000元的300%),则该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照15000元/月(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职工工资8000元未超过15000元,所以仍按8000元计算,此处仅为说明上限)或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5000元,但取两者中较低者,即8000元)来发放。若另一职工工伤前月工资为3000元(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000元),则该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照3000元/月(但实际操作中,由于3000元已低于5000元的60%即3000元,所以直接按3000元计算,此处仅为说明下限)或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000元)来发放。
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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