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股权能否构成拒执罪行为-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08-14 公司事务

转移股权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构成拒执罪行为。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拒执罪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存在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行为人负有履行义务;行为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

  1. 转移股权构成拒执罪的情形

    • 主观故意: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执行而故意转移股权。在案例中,季某新为防止败诉后被执行,在诉讼过程中即伙同申某某转移名下股权,被发现后又通过制造虚假银行流水掩盖逃避执行的事实,这明显体现了主观故意。

    • 客观行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季某新与申某某签订虚假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季某新持有的张家港某物流公司股权作价30万转移至申某某名下,以此逃避债务,这符合客观行为的要求。

    • 情节严重:多次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数额巨大、造成债权人重大经济损失等。在案例中,季某新、申某某等人隐瞒虚假转让股权的事实,直至该物流公司于2022年11月再次变更股东及股权时,仍未将股权恢复原状,这造成了债权人季某福的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

    • 时间节点:虽然转移股权的行为发生在诉讼过程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精神,以及季某新后续在执行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拒执罪。

  2. 不构成拒执罪的情形

    • 合法原因:如正常的交易、赠与等,与逃避债务执行无关。若股权转让是基于合法的商业考虑或个人赠与,且未对判决执行造成实质性影响,则不构成拒执罪。

    • 时间因素:若转移股权发生在诉讼之前,且对判决执行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则不构成拒执罪。但在此案例中,季某新的转移股权行为发生在诉讼过程中,且后续有掩盖逃避执行的事实,因此构成拒执罪。

    • 法院同意:经过法院同意或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必要的财产处置。若股权转让得到了法院的同意或是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的必要财产处置,则不构成拒执罪。但在此案例中,季某新的行为并未得到法院的同意。

  3. 法律后果

若被执行人转移股权构成拒执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转移股权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构成拒执罪行为。若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