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汪婷婷律师|法行宝
2025-08-14 劳动纠纷

在劳动仲裁中,关于“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确实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判断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认定标准:

首先,双方权利义务的明显不对等是认定显失公平的重要考量因素。在劳动合同中,如果一方(通常是劳动者)承担了大量工作任务,却只能获得很少的回报,而另一方(通常是用人单位)则轻松工作却能收获丰厚利益,这种权利义务的严重失衡就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其次,这种不对等是否严重背离了公平原则,也是判断的关键。正常情况下,付出与收获应该大致平衡。如果劳动者付出与收获之间的差距过大,超出了一般人在类似情形下的合理预期,那么这种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

再者,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否处于弱势地位,也是认定显失公平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例如,劳动者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无法全面了解合同条款;或者因为就业压力,即便觉得合同条款不合理也不得不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条款对劳动者明显不利,那么也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

以具体案例来说明,比如小朱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小朱需长时间高强度工作,每天工作时长达12小时以上,且周末无休,但每月获得的报酬却极低,仅为同行业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同时,小朱表示自己是迫于就业压力,在未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订了该合同。从这些情况来看:

  1. 从双方权利义务来看,小朱承担了大量工作任务,报酬却很少,而公司轻松获取大量利益,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2. 这种不对等严重背离了公平原则,超出了一般人在类似情形下的合理预期,付出与收获差距过大。
  3. 小朱订立劳动合同时处于弱势地位,因就业压力被迫签订合同,并非出于真实意愿,且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

综合以上因素,该合同很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

因此,在劳动仲裁中,认定显失公平需要综合考虑双方权利义务的明显不对等、是否严重背离公平原则以及劳动者在订立合同时是否处于弱势地位等多方面因素。希望这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