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老人去世多领老年费家属不退”这一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老年费(如高龄老人津贴)是国家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政策。当老人去世后,其家属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停止领取老年费。
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看,家属在老人去世后继续领取老年费是不恰当的。一方面,这违反了国家关于老年费发放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另一方面,这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和诚信原则,损害了公共利益。
以四川省攀枝花市为例,当地纪委监委在核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时,就发现了多起“高龄老人去世后家属仍在继续领取高龄津贴”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当地采取了“边查边改”的工作思路,既追究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又积极与老人家属进行沟通,引导他们主动退还多发的补贴。
此外,根据一些地方性的管理规定(如《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老年人的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应当在老年人死亡30日内主动向其户籍所在社区工作机构报告。未按时报告的,社区工作机构可以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并责令多领取补贴的家属在规定时间内将多领取的津贴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
因此,对于“老人去世多领老年费家属不退”的情况,家属应当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退还多发的补贴。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和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老年费发放政策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政策能够真正惠及到需要帮助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