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之后又撤诉 算是发生过诉讼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行政纠纷

起诉之后又撤诉,确实算是发生过诉讼。以下从几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行为角度

起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期望法院对特定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行为,这一行为标志着司法程序的启动。当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时,起诉程序便正式开启。即便后续原告主动撤回起诉请求,使得案件不再继续审理,但起诉这一行为已经发生,它已经引发了起诉的法律效果,从法律行为的角度来看,起诉行为是真实存在且具有法律意义的。

从司法记录角度

从法律统计与司法实践层面来讲,此次起诉行为会被详细记录在案。这种记录在后续相关法律事务中可能会产生影响,例如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会对再次起诉的时效等方面产生作用。它如同一个法律的印记,虽撤回了起诉,但曾经起诉的事实已被留存,对后续的法律处理可能会带来潜在的影响。比如小朱与小李存在经济纠纷,小朱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小李,法院受理后小朱又主动撤诉。之后两人纠纷再次激化,小朱准备再次起诉小李,此时小朱之前起诉又撤诉的行为记录就会对后续的法律处理产生影响。

从诉讼时效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作了进一步细化,即“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如果权利人向义务人提起民事诉讼后又撤回起诉,而起诉状副本已经送达对方当事人的,一般仍然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权利人再就该义务人提起该案由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准许撤回起诉裁定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综上所述,起诉之后又撤诉,是算发生过诉讼的。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