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停产恢复手续怎么做-杜小军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劳动纠纷

停工停产恢复手续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安全管理和行政审批的复杂过程,以下是一个清晰、详细、有深度的解答,帮助您了解停工停产恢复手续的具体做法:

一、前期准备工作

  1. 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 矿山主要负责人需组织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方案,明确恢复生产的步骤、时间表和安全措施。
    • 方案应涵盖重大灾害治理措施、安全风险研判及管控措施、隐患排查与治理等内容。
  2. 安全风险研判与隐患排查:

    • 对矿山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安全风险研判,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 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3. 人员与培训:

    • 确保关键人员齐全,包括“五职矿长”和“五科”专业技术人员。
    • 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特别是新上岗人员需按规定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合格。
  4. 设备设施维护:

    • 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 特别是井下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等系统,必须确保正常运行。

二、办理相关手续

  1. 采矿权顺延与启封:

    • 对于已过期的地采矿山,在消除停工停产因素后,可申请办理采矿权顺延手续。
    • 在采矿权顺延期间,矿山企业可开展复工复产准备工作,但不得开采。
    • 办理采矿权顺延手续后,按规定启封已密闭的矿井,做好抽水、通风等工作。
  2. 安全预评价与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 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开展安全预评价。
    • 重点对关键部位和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隐患整改。
    • 做好矿山隐蔽致灾因素全面普查治理,确保查清所有隐蔽致灾因素,并制定相应灾害治理措施。
  3. 采矿权延续登记与安全生产许可:

    • 完成矿业权登记相关准备工作后,对符合规划管控要求和准入条件的矿山,可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
    • 取得合法采矿权的矿山,在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 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

三、验收与监管

  1. 严格验收程序:

    • 对春节期间临时停工停产的矿山,由上级企业组织验收(没有上级企业的由本矿山验收)。
    • 发现矿山上级企业验收搞形式、走过场,或者矿山不具备安全条件复工复产的,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责令矿山重新履行复工复产手续,由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 对停工停产时间超过1个月、2023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系统不稳定不可靠、封闭井口(采区)的矿山,在上级企业验收合格后,由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中煤矿应报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复工复产。
  2. 强化监管执法:

    • 各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摸清底数,准确掌握每一处停工停产矿山的停产时间、安全措施、值班安排。
    • 落实驻矿盯守和定期巡查责任,督促矿山严格落实停工停产安全措施。
    • 采取“电子封条”、停止或者限制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加强现场巡查等综合管控措施,严防停工停产矿山非法违法擅自生产。
  3. 责任落实与追责:

    • 进一步明确属地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 对因检查把关不严导致事故的,要倒查上级企业责任。
    • 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责令重新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发现一个县(市、区)有2处以上矿山未履行验收程序和标准的,约谈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督促对该地区全部矿山重新组织验收。

通过以上步骤和措施,可以确保停工停产矿山在恢复生产前达到安全标准,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