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车追尾全责交通法哪条规定的-石进学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交通事故

后车追尾全责的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该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如果后车未能保持这一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那么后车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需赔偿受害者全部的事故损失。交警部门还会根据其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的罚款以及记分处罚。

这一规定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处理追尾事故时,它明确了后车应保持安全距离的义务,以及违反这一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