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计分规则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严格执行的,旨在通过记分制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以下是详细的记分规则:
一、记分周期与基础规定
- 机动车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记分分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个等级。
二、具体记分标准
一次记12分的严重违法行为: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证件;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员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员100%以上;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
一次记9分的较严重违法行为:
-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员50%以上未达100%;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一次记6分的违法行为: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员未达20%,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员20%以上未达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员50%以上未达100%;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
-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
- 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
-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一次记3分的较轻违法行为: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员20%以上未达50%;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一次记1分的轻微违法行为: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的;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三、特别规定与后果
- 累计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
- 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除上述教育和考试外,还需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通过考试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证。
综上所述,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规行为导致的记分和处罚。如有任何关于交通安全计分规则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