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二十一条全文原文-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刑事辩护

刑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解读与分析:

  1.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 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 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
    • 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 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2. 正当防卫的法律后果:

    • 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 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特殊正当防卫:

    • 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人可以采取更为激烈的防卫措施,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公民自我保护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同时也对防卫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了严格规定,以确保防卫行为不会滥用或过度。如果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