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和职权犯罪的区别-黄祖合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刑事辩护

职务犯罪和职权犯罪,虽然两者都涉及到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但它们之间确实存在一些关键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看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进行的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并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主体特定:职务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具有一定职务身份的人,如国家工作人员等。
  2. 犯罪客体多样:如贪污罪主要侵犯的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受贿罪则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3. 行为表现各异:滥用职权表现为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行使职权;玩忽职守则主要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

接下来,我们分析职权犯罪:

职权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它更多地是对一类犯罪的泛指,即公职人员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实施的犯罪。这类犯罪通常也涉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但其核心在于“利用职权”。由于“职权犯罪”并非一个具体的法律概念,因此其内涵和外延相对较为模糊。

两者的主要区别:

  1. 法律定义:职务犯罪是刑法明确规定的犯罪类型,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和构成要件;而职权犯罪则更多地是对一类犯罪的描述,没有严格的法律定义。
  2. 涵盖范围:职务犯罪涵盖了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多种具体犯罪;而职权犯罪虽然也涉及这些行为,但其更侧重于描述犯罪的主体特征(即公职人员利用职权)。
  3. 法律后果:职务犯罪由于触犯了刑法,因此必须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而职权犯罪由于并非一个具体的法律概念,其法律后果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来确定。

综上所述,职务犯罪和职权犯罪虽然都涉及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但它们在法律定义、涵盖范围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