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授权即禁止是谁提出的-阮芳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合同纠纷

“法无授权即禁止”这一原则的具体提出者并不详,但它源于西方十七、十八世纪的思想,如卢梭、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贡献。这一原则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时,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及,他提到“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这里对公权力而言,即是“法无授权即禁止”的体现,意味着没有法律明确授权的行为,政府不得随意为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无授权即禁止”是法治原则的重要体现,它强调了公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律的授权范围。这一原则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和扩张,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