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招标的情形确实有相应的法规法条进行规定。具体来说,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终止招标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此外,对于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如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的政府采购项目,也有相应的终止采购情形。这些情形通常与上述情形相似,包括供应商不足、违法违规行为、报价超出预算、采购任务取消等。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终止招标的情形是受到严格法规法条约束的。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