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 默许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典型案例-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刑事辩护

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是违纪违法的行为,这一行为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屡见不鲜。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及法律解释,希望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

典型案例

  1. 罗保铭案:

    • 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因纵容亲属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 陈新垓案:

    •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新垓,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利益,同样受到严肃处理。
  3. 符芳国、冯燕案:

    • 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南中片区征地拆迁工作组副组长符芳国,其妻子冯燕利用符芳国的职位便利,帮助他人提高补偿标准,收受他人财物。最终,冯燕因犯贪污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4. 李某案: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原副市长李某,其子李某均以做生意为名,利用李某的职权和影响力向他人借款并不归还,李某对此知情却未制止,还收受好处费。李某因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5. 孔祥华案: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政协原副主席孔祥华,其妻子夏某利用孔祥华的职务影响销售保险,从中获取佣金收益。孔祥华对此知情并默许,最终因违纪违法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律解释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

    •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

    • 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 特定关系人的定义:

    • 根据中央纪委出台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主要包括特定身份关系人(如近亲属、情妇(夫)等)和具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如具有共同财产利益关系的人)。

总结

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家庭观、亲情观,切实把身边人教好管好,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