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提交证据名称是什么-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劳动纠纷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提交证据时填写证据名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仲裁证据名称及其填写建议:

  1.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劳动合同:可填写为“劳动合同书(证明劳动关系)”。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工资流水账单,可填写为“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支付证明)”或“工资支付记录(证明工资发放情况)”。
    • 工作证、服务证:可填写为“工作证(证明劳动关系及身份)”或“服务证(劳动关系证明)”。
    • 考勤记录:可填写为“考勤记录(证明出勤及工作时间)”。
  2. 证明劳动报酬的证据:

    • 工资条:可填写为“工资条(证明工资构成及金额)”。
    • 加班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加班申请单、加班通知等,可填写为“加班申请单(证明加班事实)”或“加班通知(证明加班安排)”。
  3. 证明工伤的证据:

    • 工伤认定决定书:可填写为“工伤认定决定书(证明工伤情况)”。
    • 医疗诊断证明:如医院的病历、诊断报告,可填写为“医院诊断证明(证明受伤及治疗情况)”。
  4. 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

    •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填写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
    • 离职证明:可填写为“离职证明(证明劳动关系终止)”。
  5.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据:

    • 证人证言:可填写为“证人证言(×××,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情况)”。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填写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证明管理依据)”。

在填写证据名称时,应遵循直接描述证据类型、结合证明目的命名、避免模糊或笼统的表述、保持简洁明了以及遵循格式要求等原则。确保填写的证据名称准确、清晰地反映证据的性质和内容,以便仲裁庭能够快速理解并采纳。

如果你在具体填写证据名称时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提供具体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