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不能提出保全申请。行政复议和保全申请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它们各自有独立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规定。
首先,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自我纠正机制,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行政复议主要解决的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
而保全申请,通常指的是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或者证据,确保将来判决或裁决的顺利执行,由当事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的对特定财产或证据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保全申请主要适用于民事、经济等诉讼或仲裁程序中。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并没有保全申请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主要关注的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涉及当事人之间的财产或证据保全问题。因此,如果你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有保全的需求,应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同时提出保全申请,或者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行政复议和保全申请的区别和适用范围。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