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能无罪辩护吗-卢滨律师|法行宝
2025-08-10 刑事辩护

认罪认罚后,理论上仍然可以做无罪辩护。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1. 认罪认罚的含义:

    • 认罪认罚是指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愿意接受处罚的一种诉讼行为。
  2. 无罪辩护的权利:

    • 即使被告人认罪认罚,也并不意味着其就完全丧失了做无罪辩护的权利。
    • 如果被告人在认罪认罚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受到威胁、欺骗等非自愿的情况,或者案件本身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被告人仍有权利通过提供证据、阐述理由等方式来证明自己实际上是无罪的。
  3. 实际操作的考虑:

    • 若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等关键内容有明确认知且自愿认罪认罚,之后再提出无罪辩护,可能会面临较大困难,因为认罪认罚体现了对自身行为的一定认可和对司法程序的配合,突然转变可能引发司法机关的审慎审查。
    • 然而,如果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被告人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其无罪,或者存在程序违法等严重影响案件公正的情形,是可以进行无罪辩护的。此时,需向司法机关充分说明理由和依据,由司法机关进行审查判断。

综上所述,认罪认罚后并不绝对排除做无罪辩护的可能性,但具体能否成功进行无罪辩护,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