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完钱不给发票是否违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交易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经营者负有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经营者必须出具。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付款后不给发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能涉及偷税漏税的行为。
其次,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并且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付款后需要开具发票,而对方未履行这一义务,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违约。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开具发票,或者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双方涉及的交易属于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的零星服务,并且省税务机关有相关规定允许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的,那么不开发票就不存在违法的说法。此外,如果双方未签订合同,且未开发票方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那么不开发票也不构成违法。
综上所述,付完钱不给发票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消费者遇到了不给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