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食品安全法的掺假掺杂解释-白旭飞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侵权纠纷

关于全国人大法工委对《食品安全法》中掺假掺杂的解释,我可以为你提供以下详细信息:

一、掺假掺杂的定义

掺假掺杂,一般是指在食品中添加了廉价的、没有营养价值的或者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放入了次等物质,从而达到降低成本、获得更多利润的目的。这是一种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其结果致使产品中有关物质的成分或者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二、掺假掺杂的具体表现

  1. 掺入价格低廉、营养价值低、外观类似的其他食品或原辅料:如蜂蜜中掺入大米糖浆、玉米糖浆以次充好;地瓜粉中掺入木薯粉等。
  2. 掺入不可食用甚至有害的物质:如为将普通鸭蛋假冒成红心鸭蛋而给蛋鸭喂食含苏丹红(工业染色剂)的饲料;为改善腐竹口感、色泽加入吊白块(甲醛次硫酸氢钠,工业漂白剂)等。
  3. 抽取部分营养成分后仍充当成分完整的食品进行售卖:如提取出小麦粉面筋后,其余物质还充当小麦粉进行销售或掺入正常小麦粉中出售;从牛乳中提取出脂肪后,剩余部分制成乳粉仍以全脂乳粉在市场上出售。
  4. 用品质较差的同类或类似产品假冒高端产品:如将普通白酒、葡萄酒灌装至回收的高端酒瓶中冒充高端白酒、葡萄酒;用葵花籽油、大豆油等为原料,掺入着色剂叶绿素铜钠调色制成假橄榄油;将母猪肉通过风干、涂抹牛血等方式冒充牛肉干。
  5. 同时使用多种手段生产掺杂掺假食品。

三、法律对掺假掺杂的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可能掺杂掺假的食品,如果按照现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以及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这些补充检验方法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补充,并可以用于食品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置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

综上所述,掺假掺杂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