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犯诈骗罪是不是罪加一等-舒青云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刑事辩护

失信人犯诈骗罪并不会罪加一等。下面我来详细解释这个结论:

在法律上,“失信人”通常指的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未能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而“诈骗罪”则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涉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从而行为人获得财产的行为。

首先,失信人的身份与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评价。失信人身份是基于民事执行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而诈骗罪的定罪量刑则是基于刑事犯罪行为。两者在法律性质、评价标准和法律后果上都是不同的。

其次,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有明确的法定刑规定,这些规定并没有将失信人身份作为加重处罚的情节。在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中,主要考虑的是诈骗行为的性质、情节、数额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

因此,失信人犯诈骗罪并不会因为失信人的身份而罪加一等。在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中,法院会依据刑法的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行为人进行公正、合理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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