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工伤应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具体来说,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对于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总的来说,申请认定工伤的流程相对明确,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