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在公司产生的危废不可以自行带走。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作为产生固体废物的主体,需要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规范要求贮存、转移、处置固体废物,这包括危废和一般固废等。即使承包商进厂作业并产生了这些废物,公司也不能通过合同的约束力让承包商直接带出厂并自行处置,因为这会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固体废物处置的规定。
如果承包商不按规定处置危废,公司可能会面临连带责任。因此,建议公司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在固体废物处置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承包商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规范处置废物,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承包商在公司产生的危废不能自行带走,而应由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