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资料外出携带”,主要是指涉密人员因工作需要,将记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涉密载体带出机关、单位或指定的保密区域的行为。以下是对此概念的详细解释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涉密载体的定义:
- 涉密载体是国家秘密的主要存在方式,也是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关窃密活动的主要目标。它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各类物品。
携带要求: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国内传递涉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通信、机要交通或者指派专人传递。
-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的,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确保涉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管控之下。
具体规定:
- 机关、单位原则上不提倡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确因工作需要的,需依照法律相关规定采取可靠保密措施。
- 携带绝密级涉密载体外出,不仅要经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严密封装,还应指定专人负责,两人同行。
- 参加涉外活动,一般不得携带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涉秘载体的,应经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禁止携带绝密级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禁止在境外人员面前展示涉密载体。
- 携带涉密载体外出途中,如遇涉密载体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应当立即就近请求保密、公安、国家安全部门或其他机关、单位帮助处理,并尽快与本机关、单位取得联系,如实报告情况。
法律责任:
-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获取、持有、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涉密资料外出携带”是一个涉及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行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保密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