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136毫升以下不移交检察院可以吗-代基辉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交通事故

醉驾136毫升以下是否可以不移交检察院,并非一个绝对的问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检察院。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对醉驾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不将醉驾案件移交检察院的情形。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例如,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虽然超过醉驾标准,但超出的幅度不大(如你提到的136毫升以下,但需注意这并非一个固定的不移交标准,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且驾驶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或实质性公共安全威胁。在此类情况下,若综合判断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公安机关可依据法律不视为犯罪,从而有可能不移交检察院。但这种情况需要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并非必然结果。

  2. 证据不足: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的醉驾证据存在严重瑕疵,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证明醉驾行为及标准,那么案件也可能不会移交检察院。但这同样需要公安机关进行严格的证据审查和判断。

除了上述特定情况外,醉驾案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应依法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这是维护法律严肃性和公正性的必要举措。

因此,对于你提出的“醉驾136毫升以下不移交检察院可以吗”的问题,我不能给出绝对的答案。是否移交检察院取决于具体的案情、证据以及公安机关的裁量。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