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提出的“做了劳动合同规定的岗位以外的工作如何付报酬”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或超出合同约定工作范围进行工作时的报酬支付标准。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劳动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以及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劳动者被安排从事劳动合同规定岗位以外的工作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具体来说: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那么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并且不能安排补休,那么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那么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此外,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以外的工作,且这项工作并非由用人单位临时安排,而是成为了劳动者常态化的工作内容,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相应变更,明确新的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对于做了劳动合同规定的岗位以外的工作,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