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签定六级不复工单位会停发工资或按旷工处理合适吗-李振安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职业病签定六级不复工的,单位不应停发工资或按旷工处理。

分析说明:

  1. 法律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同时,该条例也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
  2. 具体情况分析:

    • 若职工已被鉴定为职业病六级且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那么在此期间,单位应继续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不得停发或降低。
    • 若单位以旷工为由停发工资或进行其他处罚,这是不合适的,也是违法的。因为职工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且正在接受必要的医疗治疗,不应被视为旷工。
  3. 建议:

    • 若单位存在停发工资或按旷工处理的情况,职工应及时与单位沟通,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 若沟通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职业病签定六级不复工的,单位应继续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停发工资或按旷工处理。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