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故意抢劫杀人刑事案件,依据具体情况,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或结合第二百三十二条定罪。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定罪
- 情形描述:在抢劫过程中,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
- 定罪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款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此类行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此时的故意杀人行为被视为抢劫行为的一种手段或结果,不单独定罪。
二. 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定罪
- 情形描述: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或其他目的而故意杀人的。
- 定罪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抢劫行为和故意杀人行为被视为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抢劫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定罪,而故意杀人行为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定罪。两者实行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犯故意抢劫杀人刑事案件的定罪,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是在抢劫过程中为劫取财物而故意杀人,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定罪;如是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则除抢劫罪外,还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定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