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可以要求单位提供证据。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不仅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还有权在特定情况下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具体来说:
当事人申请:当单位或劳动者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向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调取相关证据。仲裁委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调取证据。
仲裁委依职权:涉及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或者仲裁委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即使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仲裁委也可以主动调查取证。
证据调取的程序:仲裁委在调取证据时,会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当事人也有义务配合仲裁委的证据调取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线索。
查看公司提交的证据: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认为有必要查看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希望查看公司提交证据的缘由及具体需求。仲裁委会依程序规定进行审查,并在合理范围内准许查看或获取这些证据。
综上所述,仲裁委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有权要求单位提供证据,并且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