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残后仍然支持后续治疗费用。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构成残疾所需继续治疗而支出的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该解释并未将残疾赔偿金与后续治疗费列为选择性项目,二者可以同时主张,并不矛盾。
后续治疗费的性质:
-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 伤残鉴定并非意味着所有治疗完全结束,很多受害者因伤情复杂,在伤残鉴定后仍需要进行后续治疗。
实际案例:
- 实践中存在大量案例,受害者在伤残鉴定后仍因伤情需要进行后续治疗,并成功获得了赔偿义务人的赔偿。
赔偿条件:
- 要获得后续治疗费的赔偿,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且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 受害者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证明后续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主张时效:
- 主张后续治疗费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因此,受害者应及时向赔偿义务人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评残后并不意味着不支持后续治疗费用。只要后续治疗是因之前损伤的合理延续,且费用实际发生、合理必要,赔偿义务人就应当予以赔偿。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