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止是依职权还是依申请-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07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中止既可以依职权,也可以依申请。具体分析如下:

  1. 依职权中止:

    • 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需要中止审理的情形(如案件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或者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中止审理以等待相关决策等),可以依职权决定中止行政复议。
  2. 依申请中止:

    • 申请人或者第三人认为存在需要中止审理的情形,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中止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申请合理的,可以决定中止行政复议。

在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并说明中止的原因和期限。中止行政复议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中止的启动方式并非单一,既可以是行政复议机关依职权决定,也可以是申请人或第三人依申请提出。如有更多关于行政复议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