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并不等于刑期立即开始计算,而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不同刑罚类型的刑期计算方式各有差异,具体如下:
管制:
拘役与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
例如,若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且在判决前已被先行羁押了一个月,那么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将为一年减去已羁押的一个月,即十一个月。
综上所述,判决书的出具仅代表法院的处理意见和结论,刑期的计算需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依据不同类型的刑罚进行具体的折抵。如有任何关于刑期计算或法律程序的问题,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