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保证期间内起诉但因保证人地址找不到被驳回起诉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并不会因此而过期或中断。
分析说明:
保证期间的定义与性质:
-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
- 保证期间的性质是除斥期间,即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起诉与保证期间的关系:
-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或保证人提起诉讼,是行使债权的一种方式。
- 即便起诉后因保证人地址无法找到而被驳回,这并不影响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已经行使了债权的事实。
被驳回起诉的法律后果:
- 被驳回起诉仅意味着本次诉讼程序未能继续进行,但并未否定债权人的债权本身。
- 债权人仍可在保证期间内采取其他方式主张债权,如重新起诉、申请仲裁等。
保证期间是否过期:
- 保证期间的过期与否,取决于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间是否届满,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延长或缩短情形。
- 起诉后被驳回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延长或缩短保证期间的情形,因此保证期间不会因此而过期。
综上所述,在保证期间内起诉但因保证人地址找不到被驳回起诉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并不会过期或中断。债权人仍可在保证期间内采取其他方式主张债权。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