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请书未主张延迟履行利息-叶海鹏律师|法行宝
2025-03-24 合同纠纷

即使执行申请书中未主张延迟履行利息,法院通常也会主动计算并执行这部分利息。

一. 法院的主动执行责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第22条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相关执行文书后,应当主动通知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利息。这意味着,不论债权人是否在强制执行文书中一并主张,人民法院通常都会主动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 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处分

  • 申请执行人对自己的权利享有处分权,未在申请书中主张迟延履行利息,经释明后仍未主张的,视为对迟延履行利息的放弃。然而,未经释明,人民法院不得认定申请执行人对迟延履行利息自动放弃。

三. 迟延履行利息的制度原理

  • 迟延履行利息作为《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惩罚性条款,是一种私权的保障措施,其依附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主项内容,具有法定性、依附性和非独立性。因此,迟延履行利息的给付申请应当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一并提出。申请执行人在申请书中未载明迟延履行利息,并不意味着对该项权利的放弃。

四. 实际执行中的操作

  •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规定,主动计算被执行人应支付的迟延履行利息,并纳入执行范围。这一操作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惩罚被执行人的消极履行行为。

我建议:虽然法院通常会主动执行迟延履行利息,但为了确保自身权益的最大化,申请执行人在提交执行申请书时,最好还是明确主张迟延履行利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